【网络强国这十年】白帽黑客创业记:“面对安全威胁,不做无动于衷的人”******
【网络强国这十年——创业故事篇】
在大众眼中,“黑客”一词常常与“病毒”和“破坏”划等号。传统概念中的“黑客”会攻击存在漏洞的系统,而“白帽黑客”则是致力于发现系统漏洞的人,他们使网络系统、软件系统更趋完善,减少网络攻击可能带来的损失。
在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知道创宇便是一个有代表性的团队,他们是一群网络攻击赛跑的“白帽黑客”。创业15年来,知道创宇的历程也是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发展的缩影。
近日,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中国民间著名白帽黑客团队“安全焦点”核心成员、知道创宇CTO&COO杨冀龙做客光明网“网络强国这十年”专栏,畅谈创业经历,讲述创业初心与机遇,并对当下网络安全行业创业者的发展方向给出建议。
怀大情怀创业,“微助力”社会发展
当时创业,我与安全爱好者朋友聊起来,觉得安全技术还不错,怎么才能产生更大的社会价值?当时我们就提到一句话,还是挺激励我们两个人的,就是爱因斯坦说的,“这个社会是邪恶的,不是因为那些邪恶的人,而是因为那些无动于衷的人”。
我们是知道所有黑客的行动、行为和技术、手段、方法的人,我们无动于衷的话,那这个社会就越来越黑暗了。
尤其当时,我爸的电脑被各种流氓软件、黑客软件入侵,计算机都没法开机,开机一查病毒,一下十几款,而且很多杀毒软件都杀不了。
我们觉得,我们学了这么多网络安全的本事,还是得保护像我爸这样的老百姓。同时,中国要伟大复兴,需要很强的安全技术能力做保障。所以当时就决定创立知道创宇,初心就是为国为民,做一家真安全的、能实际保护整个网络的公司。
人工智能时代,做网络安全医院运营商
知道创宇应该说从创立的时候定位就是想做一个真安全的公司,或者说一个实战安全公司。因为安全其实分很多品类,比如说有服务类、有设备类,还有运营类,像国外很多都已经走到运营这个阶段了。
我们当时创业的时候就发现,中国很多安全厂商是做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可以理解为一家医院的医疗设备,已经有这么多优秀的网络设备了,我们再做几个设备,可能有出路,但是也不能解决很大的问题。社会上其实不太需要那么多安全设备,或者说不太需要那么多一个个的技术点,而是需要有人把他们串起来、运营起来,这个是更急迫的问题。
由此我们就决定创建一家网络安全“医院”,在医院里有各种各样的设备,有各种各样的器材,但更重要的是里面有大量的“医生”——安全专业人员,帮客户看看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回事,需要什么设备我们再上什么设备,这样处理每一个安全问题的成本就降低了,并且效果更好了。
而且随着一家网络医院的运行时间越来越长,它会积攒很多很多病例,即积攒很多大数据,有了这些大数据和样本之后,就可以启动AI,用人工智能学习做人工辅助,这个时候我们做很多对症下药、处理问题起来会更加准确,而且会更加快捷方便。
所以知道创宇的定位就是做一家网络安全的运营商,做一家类似于医院的运营商,而不是仅仅做一个网络安全设备的提供商,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区别,这么多年,知道创宇其实也一直在这条道路上向前走,也获得了很多客户的信赖。
网络安全服务商将成为行业新方向
现在中国的网络安全市场是一个“垂直化+纵深化”的市场,怎么说呢?就是中国有很多企业是垂直管理的,它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各地方也有很多安全需求,包括很多厂商、各种政府、各种机构的需求,所以中国的市场是“井”字格形的。
安全需要快速应急,甚至安全人员马上就要到现场,如果一家安全公司总部在北京,会发现各地可能就难以覆盖,所以这个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安全服务的机会,每一个“井”字格的地方,其实都需要一个小的服务公司或者服务团队,能够迅速到场或者迅速解决问题。所以我认为,未来安全服务商是一个很大的机会,因为毕竟中国有众多城市,还有这么多垂直行业,这么多央企、政府、部委,垂直到每个地方,都有很多安全服务的机会。
而安全服务的机会就意味着,创业的小团队需要把客户现有用到的安全产品和设备用得非常好,加上自己的安全功底,把它真正地发挥起来,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第二个市场就是,安全毕竟现在还是在不断发展中,比如现在有些大的行业发展,比如IoT、5G、居家办公等,催生了很多新的安全技术变革,或新的安全条例发布后,很多新的安全设备、安全工具就会有很多新的机会。如果一些公司技术特别好,他们也可以来开发这些技术,或者开发一个个产品工具,这样也能催生一系列的更加专业化的垂直公司的出现。
监制:张宁、李政葳
采访:孔繁鑫
拍摄:雷渺鑫
后期:雷渺鑫、孔繁鑫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